13岁女孩被铐是权力的张狂
权力这个东西,犹如一根万能的魔棒,掌握在好官手里可以造福人类、民族、国家、百姓。如果掌握在魔性未灭的官员手里,它就会成为邪恶的帮凶,张狂的资本,作恶的工具,谋私的祸源,发财的金库。发生在贵州赫章县可乐乡*府的铐女孩事件,彰显的就是权力的张狂。
因为13岁女孩不慎将可乐倒在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*府的车上,该乡乡*委书记袁泽泓便带领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女孩用手铐铐住,并当街游行20余分钟。人们不仅要问,可乐乡的*委书记袁泽泓,在为谁掌权,为谁服务。难道因为手里有了权就可如此张狂吗?之所以说此事件彰显的是权力的张狂,是因为人们看到了可乐乡一些官员的暴戾、暴虐、暴横。在这一事件中,我们不仅要提出以下疑问:
对于一个年仅13岁的女孩,难道除了将其铐起来就没有别的办法解决问题吗?这个乡的官员在回应铐人事件时称什么因为女孩长的高,不知她才13岁。难道年龄再大些并且是成年人,就可以而且应该将人家铐起来吗?人们知道,手铐是戒具,是对正在犯罪并且有反抗行为,或不铐不足以制止其暴力行为时才用的戒具,不知这个13岁女孩对乡官及当地派出所的干警使用了什么样的“暴力”手段抗法,又对乡官及公安干警们造成了什么“威胁”?难道公安干警不知道手铐使用的时机与滥用之后的后果吗?可乐乡的官员说,这个女孩不是不慎将水倒在乡*府的车上,而是故意为之,即便如此难道就可以将一个少女铐起来吗?在这起事件中,关键是这个女孩的水洒在了该乡一个女副乡长的身上,才惹怒了他们的。因为对于一些官员来说,官可以欺民,民怎可欺官?反过来讲,如果那个女副乡长把水倒在了这个女孩身上,这个乡的书记与公安民警,是不是也要把这个副乡长铐起来?再者说,派出所不属于这个乡的书记领导吧,属于公安机关领导的派出所为何对乡书记的话言听计从?难道这个乡派出所的人员是书记、乡长的家丁?是他们的私人保镖?是他们的家奴?是*府的打手?在可乐乡之所以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,完全在于这个乡的官员对权力认识的错位,是封建官员意识的反映。在可乐乡的官员看来,官员的话必须听,官员的权威不能损,官员的权力不容抗,官员的身体不论什么原因也不能动?哪个敢动就是太岁头上动土,就是老虎屁股上拔毛,就是拂了龙的逆鳞,必须让小民们拔一根汗毛,为他竖一根旗杆。权力掌握在这样的人手里,哪来小民的平等,哪里还有法律的公正?
更令人可恨又可笑的是,这个乡在对事件的回应报告中,竟颠倒黑白,来了个恶人先告状。并且以文革中造反派的口气说什么“打人者猖獗!被打者委屈!”在这一事件中,谁是打人(铐人)者,谁的尊严受到的侵害?一个13岁的女孩被铐并且还让人家游街,难道尊严受到严重侵害的不就是这个女孩与其家人吗?造成极坏影响的难道不就是这个乡*委书记与铐人的公安干警吗?把一个乡的工作受到“影响”,归罪于一个13岁的女孩子,不知这个乡的官员们还有没有脸?难道这个乡的官员与公安民警违法铐人,人家就不能上访吗?难道上发贴、上访就是与*府对着干吗?对可乐乡如此暴行,为什么不能发贴与上访?
特别是可乐乡*府向该县县委提出的要求,更是一副无赖的嘴脸、一张可憎的面目,一种土匪的腔调,一副杀气腾腾的嚣张。看他们对县委提出的要求吧:“一是请县委*府明确公安机关严查,是否属于地方黑恶势力,是否有保护伞?并对殴打副乡长王梅一案进行调查处理。二是请公安机关(监部门)严查乱发帖污蔑、侮辱乡*府、派出所及干部的情况,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追究责任。”
他们竟然把这个少女与其家长的抗争、群众的发帖、上访与黑社会联系起来,把受害人的发帖说成了污蔑与侮辱,难道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恫吓,肆无忌惮地的反诬,无耻无畏的要挟!在这一事件中,看来赫章县的领导们是正确的、是公正的、是坚持原则的,更是顾全大局的。那个主持写什么“汇报”的*委书记与铐人的民警不是被停职了吗?法纪不容违反,事实不容颠倒。对这个乡的书记不能一停了之,而要追查他的其他问题。这样一个没人性、没理性、没*性的官员,不会干出什么好事。
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