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王朝时期,我国被世界各国列强欺压,不仅国民被烧杀抢掠,还与各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。俗话说得好,“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”自新中国成立以来,我国经济飞速发展,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。由于中国的强大,我国也对外制定了一个“不平等条约”,条件十分苛刻,但世界各国却抢着签订!你知道是什么吗?
众所周知,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,圆滚滚的外形与呆萌的表情动作令它受到许多人的喜爱。大熊猫是世界濒危物种,在地球上已经生存了万年了,现在全球野生大熊猫的数量不超过只,被生物界称作“活化石”。为了更好地保护可爱的大熊猫们,我国专门为其建立了繁殖基地,每天好吃好喝地喂养。
大熊猫不仅仅是中国的国宝,在西方国家也受到人们的疯狂追捧。在19世纪时,美国一家博物馆展出了一张完整的大熊猫标本,自此,美国人开始了疯狂寻找、偷猎大熊猫的历史。但由于路途遥远,偷猎的许多大熊猫还没出国就病死了。直到一位美国设计师终于将第一只活体大熊猫带回了美国,并且将它卖给了动物园。这家动物园因大熊猫赚得盆满钵满,使得不少西方人来中国偷猎大熊猫,但碍于条件有限,不少大熊猫都死在了路上。
当时的中国自顾不暇,也没有能力阻止这些强盗般的行为,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,偷猎熊猫的行为才被有效制止。80-90年代时,新中国为了维护外交关系,曾经无偿赠送了23只珍贵的熊猫给多个国家,熊猫也被称作是中国的“友好大使”。后来,中国开启了“熊猫外交”的新路程。
中国不再无偿赠送熊猫,而是开始租借,租借的条件也是十分苛刻的。例如:一对未成熟大熊猫的租借期通常为10年,一年租金为万美金。如果熊猫在出借期生下小熊猫,每年的租金要再增加60万美元,两年后长大了的小熊猫要交还给中国。若大熊猫意外死亡,承接方要接受50万美元的罚款,遗体也要归中方所有。
不过尽管租借大熊猫要签订如此“不平等”的条约,许多国家还是抢破头都想租一个,不仅仅是因为外国人对熊猫的疯狂喜爱,对国家的商业、经济也有很多好处。据说大熊猫在国外可是享受到总统级别的待遇呢,真是羡慕啊!你喜欢大熊猫吗?